- 电 话:0523-86230299
-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西路3号金领聚丰园3幢3单元301-310室
- 邮 箱:hongruncpa@163.com
泰州弘润会计师事务所
----整体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对委托单位的整体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委托单位投资、合并、重组提供资产作价准备;为投资全面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提供依据;为企业的发展决策提供依据等。
需要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的类型: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整体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等。
----无形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对委托单位的无形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委托单位的无形资产进行投资、转让、拍卖、收购、许可使用等行为提供作价准备等。
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内容:商标权、品牌、商誉等价值的评估;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版权等价值的评估;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价值的评估等。
----实物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为委托单位的实物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委托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投资、转让、拍卖、收购、租赁、置换等行为提供作价准备等。
需要进行实物资产评估的类型: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实物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抵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等。
----改制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为委托评估的改制企业所涉及的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主要是为改制企业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提供依据。
改制企业资产评估的主要评估内容:流动资产的评估;长期投资的评估;固定资产的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全部负债的评估。
----房地产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为委托单位的房地产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委托单位的房地产资产进行投资、转让、拍卖、收购、租赁、置换等行为提供作价准备。
需要进行房地产资产评估的类型: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房地产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房地产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房地产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房地产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房地产资产抵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等。
----机械设备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为委托单位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委托单位的机器设备资产进行投资、转让、拍卖、收购、租赁、置换等行为提供作价准备。
需要进行机器设备资产评估的类型: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机器设备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机器设备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房地产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机器设备资产抵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等。
----单项资产评估
依据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政策规定,为委托单位的单项资产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具有公证性的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委托单位投资、转让、置换、租赁的资产提供作价准备等。
需要进行单项资产评估的类型: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资产转让、置换;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等。